2020湖北兴山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26人公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一)考核结束后,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公示。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它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兴山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兴山县人社局:0717-2584512 兴山县教育局:0717-2580796
兴山县卫生健康局:0717-2588175
监督电话:
兴山县委组织部:0717-258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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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0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3日
原标题:2020年兴山县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xxgk.xingshan.gov.cn/show.html?aid=15&id=45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