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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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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09〕89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目前,我国发生感染甲型H1N1流感超过1万例,疫情逐渐由

沿海向城市、农村扩散,由输入感染为主转为本土发生为主。我

省疫情呈现出发展速度快、以本地感染和聚集性感染为主、学校

发病多的特点。我市目前虽无疫情发生,但随着交通条件的明显

改善和“十一”旅游黄金周的来临,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

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我市的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甲型H1N1流感传播速度快、途径广、危害大,对广大人民群

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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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是立党为公、执政为

民的具体体现,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

观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长期

作战的思想,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要有

科学的、充分的认识,务必保持高度警惕,决不可麻痹松懈、掉

以轻心。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

于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防控工作的领导和部署,明

确职责分工,密切部门协作,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努力完善

并充分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作用,做好应对的各项准备。

二、明确防控重点,加强重点部位管理

当前,全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重点工作为人口密集场所,包

括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时段。各

级卫生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积极做好学校疫情防

控工作,认真落实晨检、缺勤登记等制度,一旦发现有流感样症

状的学生和教职工,要指导教育部门防护及隔离,学校要科学合

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制度,规范

工作流程,落实发热病人的首诊医生负责制,为发热和上呼吸道

感染病人提供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加强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做好

医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要加强对城市社区和农村的疫情防控,严

格控制大型集会和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制定专项应对预案,

并做好场所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同时

深入推进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对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力度,努力防止疫情发生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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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地、本系统、本行业的甲型H1N1

流感防控工作。卫生部门要切实完善防控技术方案,强化组织实

施和协调指挥;继续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工作,严格执行疫情日报

告、零报告制度;要做好重点人群的防控,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

极稳妥开展疫苗接种。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校、托幼

机构和教育培训机构防控的行业管理,部署落实防控措施,严防

甲型H1N1流感暴发。畜牧兽医部门要继续做好动物感染甲型H1N1

流感监测,加强养殖场防疫管理。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妥善

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财政部

门要负责安排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所需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

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系统

管理,做好相关防控工作。乡镇办事处要指导村(居)委会充分

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督促落实防控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抓

紧完善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学校、定点医院的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各自

职责分级落实应对疫情变化的医院、床位、人员、药品、器械和

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切实加强健康教育

继续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的宣传,市内新闻媒体要主

动介入防控宣传工作,扩大防控知识的普及程度,报道好我市防

控措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引导群众出现疑似症状应主动及时去医

院发热门诊就诊,强化公众对甲型H1Nl流感可防、可控、可治和

不可怕的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全市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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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工作,加强公众特别是学生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养成良好个

人卫生习惯,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五、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

要进一步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

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

处。监察、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要组成工作组,分赴县区和重

点防控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防控工作落实情

况。对未按照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责令改正并通

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

蔓延,造成严重后果、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严格各级问责,

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主题词:卫生疾病预防通知

抄送:市委各工作部门,市纪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

室,市政协办公室,安康军分区。

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中、省驻安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