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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共合作的革命统一战线有什么特点

国共合作的革命统一战线有什么特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国共合作的革命统一战线有什么特点

从合作基础而言,两次国共合作都是为了以两党联盟为基础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以对付包括两党在内的中国人民当时共同的敌人,即对敌斗争的需要是两党选择并肩携手的本质原因。

第一次国共合作是为了建立各民主阶级联合战线,共同讨伐北洋政府。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为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共同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关于第二次国共合作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研究

一、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原因

大多数学者认为,

从国际形势看,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在世界法西斯势力结成

联盟迅速膨胀的危急情势下,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猖狂侵略,英、苏、美等世界

大国从其各自民族利益出发,

支持中国建立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的必然结果。

日本侵略中国,

导致中国阶级关系变化,

中日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

救亡图存是大敌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这就成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提供了前提条

件。

(陆远权:

《二次国共合作历史必然性析论》

《三峡学刊》

1995

年第

3

期)

英美在华势力受到威胁和削弱,

美英利益与日本发生冲突,

蒋介石集团改变政策,

这为国共合作抗日创造了基础条件。

(沈春光、

王应江:

《试论促成第二次国共合

作的时代背景》

《中国现代史》

1993

年第

11

期)共产国际“七大”确立的关于

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策略方针,

为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实现第二次国共

合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刘凤莲

《浅论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历史条件》

《中国

现代史》

1985

年第

11

期)

大多数学者认为,从国内变化看,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

面对全民族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涨,

国共两党从民族利益出发,

各自调整方针政策、

相互让步、

共同让步的必然产物。

有学者认为广大中间势力是第二次国共合作形

成的重要推动力量。

(王学峰:

《中间势力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民国档案》

1994

年第

3

期)

有学者认为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及其倡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丰

富与完善,

是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的根本条件。

(毕洪江: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

成及其必然性》

《中国现代史》

1994

年第

7

期)有学者认为蒋介石国民政府政

策的转变,

大大加速了国共合作的进程,

是第二次国共合作形成的必要条件。

(陆

远权:

《第二次国共合作历史必然性析论》

《三峡学刊》

1995

年第

3

期)有学者

认为全国人民抗日救亡运动的高涨,

推动了国共两党的共同合作,

是促成第二次

国共合作的群众基础。

(李志明:

《试析促成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原因》

《成都师专

科学报》

1995

年第

1

期)

综上所述,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在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特殊历史条

件下,

国共两党顺应国际反法西斯运动和国内抗日救亡运动发展的历史潮流,

民族利益为重,转变政策,互相让步的产物。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特点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两个代表不同阶级利益和政治要求,具有根本不同的政

治目标的党之间的合作,

其合作特点十分明显。

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观点不尽

一致。

一种倾向性观点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没有固定的组织形式和共同的政治

纲领,

因此两党合作具有很大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

国共两党都有自己的政权

组织;

国共两党都有自己的军队;

国共两党都有自己的抗战纲领、

抗战路线和领

导的战场;

国共两党都有一定的自主权,

在共同抗日的前提下,

各自决定自己的

行动方针。

(孙玉芝: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特点和启示》

《沈阳师范学院学报》

1997

年第

1

期)所以,在处理国共两党关系和共同抗日的问题上,采取了被称为“东

方手续”

的遇事协商、

谈判的特殊方式。

(逸明: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形成及特点》

《贵州大学学报》

1985

年第

3

期)

相反意见认为,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存在相应的组织形式和共同纲领。

具体理

由是:在组织形式问题上,第一种意见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组织形式是“两

党两制并存并处”

,它是国共两党在抗日战争期间唯一可行的固定的党外合作组

织形式,

是抗日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基本保障。

(陶用舒:

《第二次国共合作组织

形式和“一国两制”散论》

《益阳师专学报》

1996

年第

3

期)

第二种意见认为,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组织形式是在联合抗日这个大前提下,

在党、政、军几方面都采取了不同的合作形式,具体可以概括为党外合作、一国

两制、军内合作,这是由当时国共两党的客观现实和对外态度决定的。其中,军

内合作是连接党外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国两制是党外合作在政权问题上的具体体

现。

(邰凤琳:

《第二次国共合作形式新论》

《湘潭师范学院学报》

2000

年第

2

期)

大多数学者比较一致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的基本特点,

主要表现在:

第一,

第二次国共合作是面对日寇的侵略,

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紧要关头所建立的抗日

民族统一战线的基础,

以国共合作为基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全民族组成的民

族解放战争联盟,具有广泛性、进步性和革命性的特点。第二,第二次国共合作

中国的两党有着根本不同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具有矛盾性、特殊性的特点。

第三,

第二次国共合作中两党力量的发展此消彼长,

具有不平衡性和长期性特点。

(孙玉芝: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特点与启示》

《沈阳师范学院学报》

1997

年第

1

期)

由此可见,

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

发展的第二次国共合作具有明显的时

代特征,

这些特点反映了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社会的发展要求,

是民族性与国际

性辩证统一的必然产物。

三、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性质

关于这一问题有几种不同的认识,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共产党“输诚”说。这是台湾不少学者的看法,其中较有代表性的

说法是“

9

22

日,中共中央在延安发表共赴国难的宣言„„次日,蒋先生发

表谈话,表示接受中共的输诚,并对它深为嘉勉”

《中国共产党的成长》

,台湾

风云出版社,第

141

页)

第二种,

同盟军。

这是大陆上许多专家学者的共同说法。

他们认为第二次国

共合作的性质,

正如列宁所说是

“要战胜更强大的敌人„„要利用一切机会,

怕极小的机会,

来获得大量的同盟军”

《列宁选集》

第四卷,

人民出版社

1960

年版,第

225

页)

第三种,少数人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是“利用矛盾,争取多数,孤立少数,

各个击破”原则的具体体现。

第四种,

阶级合作说。

认为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性质应该说是英美派大资产阶

级与无产阶级的阶级合作。

(李由淇:

《关于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性质》

《国共关系

研究》

,陕西人民出版社

1990

年版)

第二次国共合作的性质是由两党合作的实质和促成这次合作特殊历史条件

决定的。

第二次国共合作时的国民党,

已不再是一个革命的政党,

国共两党在根

本政治目标和意识形态上是对立的,

但是,

为了抵抗来自外部的压力,

双方实行

有条件的合作是必要的,

但这种合作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双方的对立性质,

国共

合作实质上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形式的阶级联盟,

是两党在对立中的

合作,在合作中的并存。由此可见,阶级合作说较为合理。

四、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标志

长期以来,史学界对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不同的见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

1935

年《八一宣言》的发表标志着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

略路线的形成。认为《八一宣言》的主张有新的特点,是各党各派各行各界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