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买官卖官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最早有记载的卖官始于东汉灵帝,之前都只是鬻爵。
汉灵帝宠信宦官,迷恋酒色,而奢靡无度自然需要大量的钱财,于是汉灵帝开始琢磨如何利用资源赚钱。其实,汉灵帝倒确实是个有“商业头脑”并且酷爱琢磨商贾之事的皇帝,他的一大乐趣便是在宫中模拟集市,让宫女太监们扮演商贩、顾客或者卖艺者,自己时而化身城管,时而变成消费者,时而改行成为批发商,时而驾车经过“打打酱油”……

商业模拟当然是不够的,实战才能出真知,于是,汉灵帝开创性地继承了前辈们的鬻爵政策,并在前面加上了两个字——卖官。
要注意的是,之前的帝王出售的大部分是爵位,而虎贲和羽林等也并非牧民官,所以对中央政府的行政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但是汉灵帝时期买卖的官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官(公卿),是东汉官僚体系的核心。除了以下的史料对此有记载,《资治通鉴》也详述过灵帝卖官一事。

《后汉书·孝安帝纪》,“永初三年,三公以国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钱谷,得为关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骑、营士各有差。”《后汉书·孝桓帝纪》,“延熹四年,减公卿以下奉,王侯半租。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后汉书·孝灵帝纪》,“光和元年,是岁,鲜卑寇酒泉。京师马生人。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注:可考证的是,其他的东汉皇帝都是在出卖爵位(虽然最高可以买到侯爵,大大超过了西汉皇帝的底线)或者侍从官(羽林和虎贲传统意义上为勋贵子弟担任,主要负责皇家仪仗、护卫等),只有汉灵帝是在买卖公卿的官位。而汉武帝时期粮食紧张,也有入粟补官之说,不过此官非彼官,武帝时期入粟能补的官主要是郎官,也就是皇帝仪仗的侍从官等,以前都是由功臣子孙充当,并无理民、治军或行政之权。

汉灵帝颇有“商业道德”,讲究一分钱一分货。上到总理级别的官员(三公),中到省部级干部和地方大员(郡守、两千石),下到县令,尽管没有公开出台卖官政策,但是已成为全国皆知的秘密,只要出得起钱,官就是你的。

(生财有道?)
并且,为了吸引更多不同的顾客,汉灵帝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价格歧视,并推出了竞标法,谁投的标书价格最高,谁就得到该职位。而后又再接再厉,推出了零首付、分期付款的卖官交易,代价是之后要支付原价的两倍。

当然了,所谓的“经济智慧”,背后自然是卖官的严重后果。绝大部分的“官奴”上任之后,为了能够还上欠灵帝的巨额债务,对百姓的盘剥掠夺自不待言。而他们盘剥来的财产又用来购买更大的官职,继续用手里的权力榨取更多的财富,兼并土地,导致贫富差距严重,百姓叫苦不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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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是史书记载中第一位卖官的皇帝,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嬴政执政第四年秋,“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粟千石,拜爵一级。”据此可知,当时嬴政因飞蝗成灾,人民饥馑,曾下诏卖官,一级爵位的价格是一千石粟。此爵位并非实权官职,只是一种荣誉头衔,而且在灾荒之年,以纳粟授爵,也可当作变相的募捐筹款。

历史中权臣卖官的多,皇帝卖官的少,皇帝公开卖官成为一种制度又将这些钱财都自己享用的,也只有汉灵帝刘宏一人了。
刘宏上任之时已是东汉末年,此时政治已经病入膏肓,天下水灾、旱灾、蝗灾、瘟疫等灾祸频繁,四处怨声载道,百姓民不聊生,国势进一步衰落。

此时明君都很难挽回局势,何况刘宏根本不具有治理天下的能力。但这也不是他的错,在东汉后期,宦官与后戚轮流掌权,不断立幼帝以方便他们继续操控朝政。年仅12岁的刘宏就这样被桓帝皇后窦氏看中,成为了灵帝。
刘宏并未学过治国术,宦官在与外戚的斗争中获胜后,他便依靠宦官执政,中常侍王甫、曹节深受他信任。

建宁元年(168年),刘宏突破常制一次册封了十二位中常侍,因王甫、曹节不久后身亡,史称“十常侍”。次年,宦官曹节病重时灵帝以其为车骑将军,他死后又追赠为车骑将军。中平元年(184年),又任命中常侍赵忠为车骑将军,负责对讨伐黄巾的将领论功行赏。
据《后汉书·孝灵帝纪》记载,刘宏在皇家园林西园设了一个场所,公开标价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私令左右卖公卿,公千万,卿五百万。”也就是二千石官卖二千万,四百石官卖四百万,县令长按县土丰瘠各有定价。
据我所知,古代买官卖官,在西汉汉武帝时期就已经有了。

汉武帝时期,连年对匈奴等周边地区用兵,又修建朔方郡,耗费巨大,国库空虚。于是,汉武帝在桑弘羊的建议下,开了买官卖官的先河。
《资治通鉴·汉纪》记载:“弘羊又请吏得入粟补官及罪人赎罪。山东漕粟益岁六百万石,一岁之中,太仓、甘泉仓满,边余谷,诸物均输,帛五百万匹,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于是弘羊赐爵左庶长,黄金再百斤焉。”
意思就是说:时任治粟都尉兼任大农令的桑弘羊,建议汉武帝批准,小吏可以用捐献粮食的办法升为官员,犯罪的人也可以用此法来赎罪。因此,崤山以东地区一年的漕粮比规定数目多出六百万石,一年之间,太仓、甘泉仓全部贮满,边塞地崐区的粮食储备也有盈余;各地货物相互流通,都有余裕,如丝织品就余出五百万匹。百姓赋税没有增加,而天下财物却变得富饶有余。于是,汉武帝赐给桑弘羊左庶长爵位和黄金二百斤。
这段史料记载,是我见到的最早关于买官卖官的记载。
严格来说不应该称之为“买官卖官” ,应该叫做“捐纳制度”。清朝中晚期,一方面国库空虚入不敷出,一方面科举制度选取的读书人不适应治国理事,于是捐纳制度开始大行其道,特别是晚期,捐纳得官者占据了官场大半。并非捐纳得官者都是贪腐之辈,在当时,一大批科举无望却又怀揣报国之心的人不得不走捐纳这条路。比如雍正时时期的“总督三杰”田文镜,影视红人李卫,名将岳钟琦,戊戌六君子的谭嗣同,还有魏源、张萌桓、丁日昌,以及中兴名臣李秉衡。可以说捐纳制度是科举的有益补充,改变了清中晚期官场一派死气沉沉的景象。龚自珍不是说过,“我劝天公从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
秦朝历二世而亡,不可能有买官卖官现象。
汉朝为弥补国库亏虚,从汉武大帝开始,并规定即使犯罪也可以拿钱赎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