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是如何通过会计审计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2020年5月15日,证监会正式对康美做出行政处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康美药业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或银行对账单,配合营业收入造假伪造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
按照这份处罚文件的表述,尚有诸多诸多不明的地方,具体是怎么虚假记账虚增收入的?
过后,在2021年02月20日,证监会正式对审计康美药业的正中珠江做出行政处罚,罚款5700万元。
针对会计事务所的处罚相对具体,按照这份行政处罚可以对康美的财务造假梳理出来一个大概的脉络。
收入
首先,康美造假的收入基本分布在,全年的销售额里排名靠前的大客户,以规避审计对新增客户年末大幅度增加收入的核查。
造假的方式是直接修改会计凭证,该笔虚增的收入没有经过公司的业务系统“捷科SCM3.0新架构供应链系统”,也有没有对应的出入库记录和客户相应的签收记录予以佐证,有的只是编造一些粗糙的销售合同。
因为虚增销售收入而增加的应收账款通过虚增的银行流水冲销,康美通过自己制作的银行流水提供给审计师。
虚增的银行存款,通过搞定银行询证函达到目的。至此销售与收款流程造假完毕。
成本
直接通过虚增原材料采购和并重新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来维持毛利率的小幅波动。
康美是一家轻加工型的制造业企业,其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占总成本的不到2%,这样的企业从严格意义上讲,不能称之为制造企业,而应当属于贸易企业。
在主营业务成本中的中药材贸易和药品贸易(含西药),采购大多以现金向农户或药材商结算。
在这种商业模式模式下,成本的造假反倒不用做很多工作,反正审计也不看业务系统,核对出入库情况。
虚假“业务”
到了2018年,可能是由于外界对于大额的银行存款质疑过大,且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不会撑太久。
所以在2018年康美,为了维持收入的增长,开始将一些与董事长妻子许冬瑾有业务往来的药材贸易商伪装成康美的一部分。
通过伪造授权委托书和现金日记账,和药材贸易商工人在上市公司康美的社保缴纳记录,试图证明那些是他们的员工。
这样,药材贸易商的收入和成本,就可以堂而皇之地以“业务”的名义,并入康美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造假道路千万条,是什么样的原因致使康美选择这样一条相对简单粗暴的道路,作为广东最大的地方会计师事务所正中珠江为什么没能识别出造假?
关注江畔,请看下回。
部分参考资料: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临202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