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运动员在奥运会穿的领奖服上有个人代言的商标会有怎样的后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呵呵,你说的是孙杨吗?不对,孙杨是亚运会出的事情啊!其实是这样的,奥运会上的管理相对来说是宽松和严格的。为什么?宽松是相对与个人而言,个人代言的产品,和奥运会的主赞助商冲突,你只要不展示就可以了。例如,你的代言是百事可乐,但奥运会的赞助商是可口可乐。你在发布会上,拿出一瓶百事可乐喝,这就是公然的违规。你不在奥运会这个特定的场合展示,你私下乐意干嘛就干嘛!
奥运领奖服有规定,只能是运动服的LOGO,并不能有其他的商业色彩,因为这个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参加奥运会的各个运动队的运动服上也是不可以有,除了运动服商标以外的其他商业LOGO出现的。
里约夺冠的中国女排
瑞士女排精英赛的中国女排例如,中国女排参加世界女排大奖赛、瑞士女排精英赛时,胸前有广告,奥运会的运动服就不能有广告啊!这样的问题也是因孙杨而起,其实你可以看看,孙杨不仅仅是违规穿361度的领奖服,你看看孙杨的领奖服的胳膊上,是不是还有其他广告?如果亚奥理事会要查,这都是事。前提是,本届亚运会有汽车赞助商的情况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