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请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病假应该如何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病假是法律为了保障员工正常工作而赋予的一个人性化的措施,其有效的防止了员工因短期内生病而失去就业机会的情形。首先,请病假期间公司是不能随便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
除非是员工严重违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员工对公司有欺诈行为造成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其他情况公司均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如果仅仅是因为请病假被解聘肯定不合理!
一、如果公司强硬在员工生病期间(医疗期)内解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1。
二、如果病假医疗期结束后,员工不能从事公司的任何岗位了,那么公司可以按照N+1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病假究竟如何请才符合法律规定?最长能请多久病假?
一、请病假的手续是这样的:
1、要是在正规医院进行治疗,有些公司会要求在当地人民医院及同等公力医院。
2、要提供正规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有些公司会要求提供相关的病例本、发票等。
3、一定要按照医院的建议进行请病假。
二、病假最长究竟能请多久?
工作五年以下,病假最长3个月,五年到十年,病假最长6个月;不过病假最长是不能超过24个月。
注意:这个只是请病假的最长时间,不代表你生什么病都可以请这么久,请病假比如按照医院的诊断来进行,比如医院说这个病休7天,即便你最长能有3个月的病假,那也只能休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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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劳动者享有在身体不适时申请休假的权利,与此相对,用人单位亦享有审核劳动者休假申请的权利,劳动者应按照公司规定提请病假手续,以便公司进行管理及安排相关工作。
病假期间劳动者虽未正常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仍应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而且法律上有规定的医疗期。
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来划分的。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所以,如果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履行了相应请假手续。在上述医疗期内,公司解雇员工是违法的。
至于如何请假?劳动者应按照公司规定提请病假手续,以便公司进行管理及安排相关工作。
注意:员工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生病事实,且不能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将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员工请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先不慌定论,我们来看看以下几个情境事例。
例一,孕妇小A孕2个月,以保胎为由,请病假6个月,并依公司规定提交了病假证明。但是,经公司查证,有充分证据证明小A提交的病假证明是伪造的,其拒不承认,也不出勤。
例二,员工小B,以身体不适需卧床休息为由,请病假5天,未提交病假证明。但是,有同事却在朋友圈看到,其在病假期间,来了一趟出国游。
例三,员工小C,以感冒为由,请病假15天,并依公司规定提交了病假证明。但是,病假证明上,医生写明:建议休息1天。3天后,经公司催告,拒不出勤。
例四,员工小D,以出车祸导致骨折为由,请病假30天,并依公司规定提交了病假证明。但是,病假证明上,医生诊断:皮肤擦伤,X光检查未见骨折。5天后,经公司催告,拒不出勤。
以上四位均是请病假,但是如果公司因此解聘他们,合理吗?当然合理!他们明显是在泡病假嘛!
那么,员工应该如何请病假呢?
1、依公司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2、提交合法合规的病假证明;
3、遵照医嘱合理休息,不必少休也不能多休;
4、做好工作交接。
员工如果依照上面的要求,合法合规的请病假,依然被解聘了,那就不但是不合理了,而是涉嫌违法解聘了。
作为员工方,需要了解以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一、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聘。
二、医疗期的长短,是由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共同决定的。
总之,员工请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要看具体的情形,不能一概而论。劳资双方都应该做到合法合规,方能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针对因请病假被解聘是否合理的问题不够清晰,需要分情况分析讨论。
先假设问题中的“解聘”是指公司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现分两种情况分析:
第一种情况,员工根据公司病假申请流程,向公司申请病假,公司以此为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则这种情形下,公司是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系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向单位要求补偿金及赔偿金。
第二种情况,员工未根据公司病假申请流程向公司申请病假,擅自离岗,构成旷工,公司根据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则这种情形下,公司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即是合理的。但公司应确保员工手册等内部制度已经过民主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并履行合理的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义务。
第三种情况,公司无员工手册,无请假流程,员工不告而别,连续旷工多日,这时就要看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了,如依据不足,则有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可能,容易产生纠纷。
总之,如果公司设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则员工申请病假,需要按照相应流程完成申请流程,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拒绝员工的病假申请的。
针对如何申请病假这个问题比较简单。
如果公司有相应请假流程,则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如无请假流程,且不方便前往公司现场请假,可以由正规医院出具真实的病假条,以EMS快递的方式将请假申请及病假条向单位人力资源或直属领导邮寄,并保留好快递底单及病假条复印件,保险起见,还可以再发一份电子邮件申请病假,并附上ems单号及病假条复印件。
如方便的话,可以分别向公司人力部及直属领导进行电话或微信请假,并保留好相关聊天记录或录音等。
总结,生病在所难免,员工生病休息是基本权利,但请假需要依规进行,如无规定,则按照常识进行申请,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及本律师办理劳动类案件10年的经验,有解答如下。
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因为你请病假,那么单位的接触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回单位上班,也可以有求。把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第二,如果是你请病假,未经单位同意。而自行不再工作。单位如果以你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话,这种情况就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第三,要看你请病假是否有合适的理由是否有单位的诊断证明?是否在医疗期之内?如果医院证明你需要休病假,而且你休病假,在法定的医疗期之内。那么单位是无权拒绝你休病假的,而且单位因此辞退你也肯定是违法的。
第四,如果是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因病需要休假。也是你请病假已经掏出了法定的医疗期。一般这种情况下,就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来处理。
第五,如果对于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辞退你的行为,不服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你的具体诉讼请求准备证据。然后由劳动仲裁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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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从来不说合理不合理,违法了,就仲裁。无非是利益罢了。再说了,如果病假就辞退也不大可能,无非是不想要你了,或者你在公司表现太差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强大自己,自己有本事还怕没有工作嘛。但是也不能随便让人欺负,公司该赔偿的一定要求赔偿。
1.病假可以享受医疗期的,医疗期是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需要休息而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期间,医疗期内单位要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缴纳社保公积金的。2.医疗期的期限根据法定标准来,百度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以医生的建议为准,不超过最长期限。但会进行合理性审查,比如普通感冒开个半个月假期,就缺乏合理性。3.病假并不需要单位批准。因为老板不能决定员工的生死,医疗的紧迫性和休假的必要性,是医生决定的,但应尽到通过合理方式通知的义务,比如,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书面邮件等。4.医疗期内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单位仅以休病假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5、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金。6.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停缴社保造成的应报销而未能报销的医疗费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以社保核算为准。
病假可根据年限享受医疗期,医疗期过了,仍不能上班的,公司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有违纪行为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医疗期让很多不法人员钻漏子,泡假期,该辞退还得辞退。
说句实在话,假如在员工请病假期间被解雇,无论什么原因,这样的单位是绝对有问题的,不人道,不道德,。。。。但是现实生活中,遇到这类情况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公司只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不顾员工的死活,违反规定,铤而走险。。。。所以,我们基层的劳动者,一定要懂法,守法,也要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下介绍一下遇到这类情况,我们给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员工生病,在医疗期内,员工本人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此时,用人单位如果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支付工资、补缴社保;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但二者只能选其一。
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按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
单位“辞退”有病员工须补偿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通知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员工大病,在法定医疗期之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还需要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两年不痊愈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对某些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我们都好好学习一下吧,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不合理,你可以去劳动局咨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