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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陕西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最新!陕西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最新!陕西多地发布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截图

2月7日0-24时,陕西无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月7日0-24时,无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2月7日24时,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43例(出院2340例、死亡3例)。

截至2月7日24时,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83例(全部出院)。累计报告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48例(转为确诊病例59例、解除医学观察389例)。

商洛疾控: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2月6日12时,广西百色市对各县(市、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出初筛阳性98人。初步判定广西疫情为深圳市外溢病例,并且在广西靖西市、百色市有传播,首发病例检出前处于未管控状态,社区传播风险较大。为切实巩固商洛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商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醒广大市民:

一、及时如实报备。 有2022年1月24日(含)自广西百色市以及国内其它近14天有报告本土病例的县区来商返商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如实报备 ,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对瞒报、谎报或拒绝接受健康管理服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聚集,红事缓办,丧事简办。 减少外出聚会就餐的次数,减少聚餐人数,缩短聚餐时间,尽量不前往人群聚集的公众场所。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要响应倡议,率先垂范,原则上不得往返中高风险地区。

三、从严落实人物同防措施。广大市民购物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清洗冷链食品时,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并用酒精对包裹外包装进行消毒。从事冷链食品的相关行业单位和人员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入境、入库、检验、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管理规定,严禁未经核准、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行业相关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四、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广大市民进入酒店宾馆、旅游景区、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商场超市、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要主动配合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室内公众场所要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管理。

五、加强健康监测。密切留意家人和自己的健康状况,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加强锻炼,用公勺公筷等健康生活习惯,如果有发热、乏力、干咳、味觉丧失等不适症状,尽早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的重症和病死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接种全程灭活疫苗已超过六个月人员尽快前往接种门诊完成加强剂次接种。

七、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公布的有关疫情动态信息。严格遵守商洛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宝鸡疾控:建议外地返宝人员抵宝后 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一、春节期间,我国多地本土新冠疫情仍有发生,国内现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63个。近期,返乡人员引发的本土疫情已在广西、湖南等地发生。节后大量人员集中返程、流动和在公共交通场站聚集等,客观上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广大市民朋友应提前做好返程准备,能错峰返程的尽量错峰返程。返程前,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情况和防控政策,提前准备好口罩、消毒湿巾或免洗手消液等个人防护用品;返程途中,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如自驾返程在服务区如厕、加油、用餐等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抵达目的地后,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状况监测等,主动配合属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三、 凡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乡镇或街办)返宝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告 ,主动配合属地县区落实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及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四、凡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其它区县返宝人员,要主动配合查验陕西健康场所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凡从国内低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以外区域)返宝的,省内返宝人员持陕西健康场所码绿码通行,省外返宝人员需扫码查验陕西健康场所码、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六、高铁站、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出口和跨省公路交界处查验点,要认真查验近期返宝人员国务院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陕西健康场所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分类处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的县、县级市、市辖区)返宝人员同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鉴于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较大、聚集性活动较多,为了您、家人及他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建议外地返宝人员抵宝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排除春节期间和返程途中疫情风险。春节收假后,建议全市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酒店、宾馆、商场、超市、影院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医院、集中隔离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监管场所、精神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全员,冷链物品、境外邮件快件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及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排除春节期间疫情风险。

八、虽已立春,气温较低,广大市民应注意防寒保暖。若选择自驾返程,请提前检查车辆,降低车速,注意行车安全。雨雪天外出时,尽量换上防滑鞋,减速慢行,谨防跌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请如实向接诊医师说明个人近14天旅居史。

请广大市民继续坚持勤洗手、戴口罩、打疫苗、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做核酸(检测)等良好防疫习惯,如有异常,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等报告。对因瞒报、谎报或拒不配合或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西安长安区、鄠邑区

加快新冠疫苗接种

西安市长安区日前发布通告,关于开展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全文如下: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的手段。本轮疫情中,凡接种疫苗的确诊患者临床表现均为轻症,且病程短、恢复期快;完成加强针接种的群体感染率极低。

长安区将在各行业部门、各街办的有序组织下, 提供为期一个月的新冠疫苗免费集中接种服务,强化辖区群体免疫屏障。 辖区广大群众,为了您和他人身体健康,请在街办、相关部门有序组织下,积极主动接种疫苗,请尽快接种疫苗。具体通告如下:

一、接种时间

2月7日-3月8日(每日8:30—20:00)

二、接种人群

(一)加强针接种

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的人员,均可进行加强针接种。加强免疫能促进体内中和抗体迅速增长,增强抗病毒能力。

(二)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体接种

老年人免疫力较低,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有效降低感染风险,大幅降低重症几率,保护老年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3-11岁儿童接种

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易造成病毒局部流行,为3-11岁儿童接种,可整体提高儿童免疫水平,有效阻断新冠肺炎传播。

三、疫苗接种点位

西安市长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6日

西安市鄠邑区关于 进一步 加快新冠疫苗接种的通告

一、时间安排

2022年2月6日起 ,全区各接种门诊全面开始接种工作,2月6日全天接种新冠疫苗。

各卫生院2月7日起 ,按照时间安排统筹开展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疫苗接种;

2月7日-2月12日 ,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天慧国际门诊、区妇保计生中心、陕西森工医院荣华院区、西安济仁医院、西安惠安医院、甘亭卫生院集中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

2月13日后 ,统筹开展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和新冠疫苗接种。

二、加快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

2月7日-2月12日,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天慧国际门诊、区妇保计生中心、陕西森工医院荣华院区、西安济仁医院、西安惠安医院、甘亭卫生院集中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

原则上第二针应和第一针在同一接种门诊接种。

三、加快全人群加强免疫接种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

2月6日起,全区各接种门诊将统筹安排儿童常规免疫接种和新冠疫苗接种(区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天慧国际门诊、区妇保计生中心、陕西森工医院荣华院区、西安济仁医院、西安惠安医院、甘亭卫生院2月7日-2月12日集中开展3-11岁儿童接种)。

请60岁及以上无接种禁忌人群尽快到就近接种门诊进行接种,请全程接种已满6个月的18岁以上人群,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四、提倡线上预约接种

为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开展除持老年机无法线上预约等特殊情况外提倡线上预约接种

方法一

在微信中搜索“西安市民健康”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点击“服务”——“新冠疫苗接种”便可预约

方法二

搜索“健康西安”找到“健康西安公众服务”小程序点击预约

五、重要提醒:接种新冠疫苗后72小时内不得进行核酸采样检测

鄠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2月5日

西安延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活动期限

西安市商务局日前发布通告,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快经济恢复,延长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活动期限。

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活动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其中全额补助期限延长至2022年2月1日,2022年2月2日至3月31日执行减半补助标准。

新能源汽车完成登记注册和挂牌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购车补助申请期限延长至2022年5月31日。

在新入限额以上企业库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购车,自纳入之日起,依照以上时间段执行补助标准。

其余事项依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百日行动综合补助申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