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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标准

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标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标准

不稳定型心绞痛可根据Braunwald分级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1、Ⅰ级即初发劳力性心绞痛,是指患者以前从未发生过心绞痛,但是在最近一到两个月内发生了心绞痛。2、Ⅱ级即亚急性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在一个月心绞痛发作次数增加,但是近48小时内并没有发生。此阶段危险程度相对于Ⅰ级比较重。3、Ⅲ级即急性不稳定型心绞痛,是指在48小时内出现了心绞痛症状。无论是哪种级别的不稳定型心绞痛,患者都应及时进行治疗,以免耽误病情,对生命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