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单位保障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特点:社会化程度低,覆盖面缺答损;就业与保障的高度重合;社会保障企业化;对传统经济体制的严重依附性;社会保障基本上表现为单纯的国家保障;政出多门的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实施的非货币化。
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在价值取向上倾向于社会福利的公平分配,当时平均主义,“大锅饭”盛行。依据新中国的国情建立的,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但是到了后期,效率优先成为整个社会的共识,国家—单位保障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的需要,因而进行改革。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由此诞生。

扩展资料:
在建制理念方面,国家—单位保障制度为了适应计划经济的发展,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是出于对社会公平的追求。改革后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最初被定位为国有企业改革配套,尔后则是为市场经济服务。
长期未能找到准确的定位,直到1998年以后才逐渐明确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加以建设的理念得到确立。
村,没有任何保障,自生自灭。
个体经济,几乎没有保障,惶惶度日。
私营经济,没有完全保障,赶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尚可维持。
一般国营企业,尚可保障(倒闭企业不在其列)。
骨干国企,有保障。



